协会要闻

出租、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召开车辆保险政策研讨会

2016年8月18日下午,应出租汽车协会邀请,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邵洪吉常务副会长、徐培红副秘书长偕我市太保、人保、平安保险、国寿财险等保险公司总经理一行七人莅临协会,共同研讨在新的保险政策调整后,我市保险行业与出租汽车行业如何进一步合作,为出租汽车企业减轻负担、降低成本,共同抵御市场风险,等一系列问题。市出租汽车协会忻文儿会长、中北公司周华君总经理、协会范越军副秘书长参加了座谈。

研讨会上,忻文儿会长、周华君总经理首先对市保险行业协会领导和各家保险公司长期以来与出租汽车企业的精诚合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就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现状以及车辆保费过高提出两大主要问题:一是车辆保险 新费率调整后,保险费率将依据投保车辆出险次数为指标,保费上涨幅度过大,由于出租汽车与社会车辆、私家车相比较,存在行驶里程多,出险概率高的特点,各保险公司新费率调整应充分考虑出租汽车的这一特性,在费率调整上给予适当倾斜;二是出租汽车自损险的保费按车价8万元计算,但出险赔付最高限额为20000元,明显存在保费偏高不合理的问题。

针对上述主要问题,太保、国寿财险两家公司总经理也发表了各自的观点。首先,保险公司表态将一如既往的为我市出租汽车企业继续承担保险,不以事故多赔付率高为借口而拒保。目前,太保承担我市1852辆出租汽车的保险业务,国寿财险近1300辆,两家公司合计3152辆出租车,占全市出租车比例为71%,各位老总均表示将出租汽车协会意见向上级报告,力争妥善解决上述问题。

邵洪吉常务副会长发言谈到,目前保险行业由于经济形势不景气业绩也出现下滑趋势,但在市政府,保监会的重视下以及多次与市交通委,出租汽车协会沟通交流,对关系到民生问题的出租汽车保险,理应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从全市保险业对出租汽车赔付率来看,2013年度赔付率为85%;2014年度为90%;2015年为107%,呈逐年上升趋势,希望双方共同合作,降低责任事故频率,下一步保险协会、出租汽车协会和各家保险公司继续保持沟通联系,力争尽快协调落实出租汽车保险事宜。忻文儿会长最后表示,出租汽车行业将在深化改革中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努力降低责任事故发生率,希望保险公司继续为出租汽车企业提供优质保险服务,共同为行业改革发展作出努力。

 

                             出租汽车协会综秘部